
3月14日上午,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为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增强消费者的风险防范意识,有效规避各类消费陷阱,山阴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司法局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共筑满意消费 检察公益维‘权’”主题法治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检察干警们在文化广场设置宣传咨询台,向过往群众发放宣传资料。宣传资料涵盖《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等与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以通俗易懂的语言解读消费者的权利和义务,以及遭遇消费侵权时如何进行维权救济。干警们还结合检察公益诉讼职能,现场讲解检察机关在维护消费者权益方面的职责和工作成效,吸引众多群众驻足咨询。



检察干警还深入药店和超市开展宣传活动。在药店里,干警们仔细查看药品的进货渠道、销售记录,向药店工作人员和顾客宣传药品安全知识,强调销售假药劣药的法律后果,提醒大家提高警惕,共同维护药品安全。在超市中,干警们重点关注食品的保质期、标签标识等情况,向超市经营者宣传食品安全责任,向购物群众发放宣传资料,讲解如何辨别食品是否存在安全问题,引导消费者选择安全放心的食品。
此次3·15联合宣传活动成效显著,消费者的维权意识与自我保护能力大幅提升,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的自觉性明显增强,在全县营造出浓厚的消费维权氛围。下一步,我院将持续充分发挥检察职能,进一步强化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密切关注消费领域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大对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监督力度,为守护山阴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和消费者合法权益贡献更加坚实的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