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我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会议由党组书记、代检察长吴健主持,班子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员额检察官及检察官助理参加会议。

会上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深入推进党的自我革命》,朔州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实施细则》和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的意见》。

会议指出,春节将至,过节期间是人民群众对党员领导干部作风感知的敏感期,更是考验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党性修养和纪律规矩意识的关键期,全院干警要防微杜渐、警钟长鸣。
会议强调,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检察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全体干警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党风廉政建设对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极端重要性,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切实做到“两个维护”。
二要更新管理理念,落实“三个管理”。要摒弃取消就是不抓牢不抓实的思想,深化办案关键环节、关键节点重点监控,充分利用最高检和检答网发布的典型案例,提升管理工作的靶向性,让规范化制度化贯穿“三个管理”始终,高质效办好每一起案件。
三要严明纪律规矩,带头遵规守纪。领导干部要示范带头、以身作则,慎独慎微、当好表率,深刻汲取典型案例警示教训,从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加强全院干警“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严格执行《最高检禁酒令》。在假期值班期间,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制度,坚决杜绝脱岗、漏岗现象发生,确保节日期间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