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切实履行对监管场所检察监督职责,维护监管场所安全稳定,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12月20日,朔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主持日常工作的副检察长段兴金一行前往山阴县看守所开展安全防范检查工作。政府副县长、公安局长吴占玉、山阴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吴健一同参加。



检查组认真听取了看守所基本情况介绍及驻所检察室派驻值班、驻所谈话等工作汇报后,深入监区实地查看了看守所提讯室、监控室、在押人员食堂、放风场所、医务室、派驻检察室的设施配置情况,全面了解监管安全设施、在押人员就医、伙食等情况,从源头上消除监管场所安全隐患。




针对下一步工作,段兴金强调,一是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监管场所的安全稳定工作,筑牢监管安全底线,依法履职,抓实抓细各项工作任务;二是要加强监管执法,时刻关注在押人员思想动态,对存在隐患苗头的要及时进行疏导和化解,保障好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三是要加强派驻检察室与看守所的沟通,在监督工作中做到支持、配合看守所日常工作,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共同保障监管场所秩序稳定。
吴占玉表示,年终岁尾,定要进一步强化依法监管意识,全面提升监管活动和刑罚执行水平,严格落实《看守所执法细则》,保障监管场所风清气正。对检察机关提出的意见建议认真落实,做好监管场所安全防范,及时发现和有效消除各类风险隐患,确保监管场所绝对安全和秩序稳定。
吴健指出,山阴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中心大局,依法能动履职,持续加强与山阴县看守所的沟通联系、协作配合,不断创新监督方式,持续加大监督力度,确保看守所监管活动依法、规范、有序进行,共同维护监管秩序安全稳定,推动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更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