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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阴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4-03-2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3月21日,山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宫子奇在山阴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作检察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山阴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3年,山阴县人民检察院委和上级检察机关正确领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自觉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工作主线,依法能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积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各项检察工作成效显著

一、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以高质效政治建设为检察铸魂

始终将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到实处,确保检察工作方向正确

坚决筑牢政治忠诚。坚持把党的绝对领导贯穿到检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引领提升全体检察干警“从政治上看”的本领,切实提升干警政治意识。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自觉主动向县委、县委政法委、上级检察机关请示报告重要工作及事项12件次。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控。抓好舆论宣传引导,讲好检察故事,全年共有20余篇检察宣传信息被国家和省市级主流媒体报道、转发。加强监检衔接,全面增强反腐合力,共受理监委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件1人,向县法院提起公诉1件1人,1人作出有罪判决。

扎实开展主题教育。牢牢把握“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要求,依托党组会“第一议题”、中心组学习研讨等,持续不断地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共开展集中学习专题研讨9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 ,做到两个维护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等方面取得扎实成效。重视调查研究,班子成员先后14次深入乡镇、企业、学校等,弘扬“四下基层”优良作风,配合市院圆满化解一起长达五年的土地承包纠纷案,全力助推全县重大民生工程项目顺利推进

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树立“党的中心工作推动到哪里,检察工作就跟进到哪里”鲜明导向,以党建“红”引领检察“蓝”。充分用好院党建中心,将检察文化融入党的建设,开展“传承红色基因、践行检察使命”、“跟党走 颂党恩 铸检魂”等主题党日活动12次检察长讲党课3次,班子成员讲党课5次,推动检察干警深入感知党性、锻炼党性。

二、助推高质量发展,以高质效检察履职为大局服务

聚焦中心工作,立足检察职能,推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展现法治担当、贡献检察力量。

坚决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扎实推进平安山阴建设,全年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06件159人,批准逮捕81件108人,不捕25件51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98件369人,起诉170件285人,不诉31件97人,让群众安全感更有保障。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积极宣传《反有组织犯罪法》,切实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在法治轨道上有序运行。督促有关部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积极主动办理追赃挽损案件16件,为被害人挽回经济损失53.567万余元。

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扎实开展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严惩破坏市场秩序犯罪,全年办理合同诈骗、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17件26人。会同县工商联、县司法局等11个单位联合会签《山阴县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监督企业合规经营,促进市场主体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稳妥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办理企业合规改革案件1件。建立院领导一对一企业联系制度,走访企业10次,解决各类问题5个,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安全生产等宣传活动,为企业提供精准法治服务。

全力筑牢生态安全屏障。打造 “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凝聚公益保护强大合力, 促进形成齐抓共管的生态保护格局。向行政单位依法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4件,督促关停和整治违法排放废气和其他空气污染物的企业4家,督促相关行政机关积极履职,消除安全隐患6处为全县生态环境保护构建司法屏障

推动提升社会治理效能。适用认罪认罚审结案件185件356人,认罪认罚适用率90%以上,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积极争取县委政法委支持,推动检察建议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平安建设考核,促进检察建议刚性提升。结合办案实际,针对职务侵占、企业税务管理漏洞、食品安全等突出问题,向相关行政部门制发检察建议27件,均被采纳并全部完成整改。结合检察工作职能,开展法治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20余次,服务群众2000余人次。持续推进“网格+检察”工作,推检察职能与网格管理的深度融合,在落实公益保护、未成年人保护、司法救助、社区矫正等方面持续发力,以高度的检察自觉为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贡献检察力量,助力实现长治久安。

三、解决群众急难愁盼,以高质效民生保障为人民司法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持续做好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实事。

积极回应群众司法诉求着力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全力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以更实司法举措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农民工等特殊困难群体合法权益,加大检察现场听证、检察官带案下访、普法宣传等为民、便民、利民举措,为群众提供优质检察服务,增强人民群众法治意识。与山阴县妇女联合会制定了《关于建立妇女权益保障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共同推进妇女权益保护社会治理创新,营造全社会维护妇女权益的良好氛围。在朔州市率先建立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协作机制,督促建设方足额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50余万元,用实际行动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该项工作经验被《检察周刊》、《山西法治报》以及最高检主管的《方圆》杂志刊登。检察官带案下乡开展公开听证通过“上门听证+现场普法”,让群众“零距离”感受到检察机关的办案过程,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此项做法被《山西法治报》《检察周刊》等多家媒体报道。

全方位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从严追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受理审查逮捕9人,审查起诉9人。坚持惩戒和帮教并重,批准逮捕未成年人犯罪3人,起诉5人,不捕6人,附条件不起诉1人。综合履职中,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3份,开展帮教4次4人,向涉案未成年人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2份。扎实推进检察官、检察官助理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开展“法治进校园”普法宣传活动7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300余份,与县教育局联合出台《关于建立涉案未成年人控辍保学协作配合机制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和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有效保障适龄儿童的受教育权。

认真履行控告申诉职能充分发挥司法救助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加强与法院、妇联、民政局等部门沟通协作,拓宽司法救助渠道,为被救助人提供多元化救助。全年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2件12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1.5万元。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建立院领导定期接访、信访包案制度,全年共办理来信来访61件次,审查处理线索24件。坚持“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7日内程序性回复率和3个月内实体性答复率均为100%。

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以高质效法律监督为法治担当

不断细化监督举措,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落实到法律监督主责主业上。

刑事检察夯实新格局。把维护公平正义作为核心价值追求,在办案中把好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作用,对立案和侦查活动实时、全面、有效监督。依法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9件、监督撤案3件;纠正漏捕1人、纠正漏诉3人,办理证据合法性审查案件6件。监督执行活动提出书面纠正38件,监督监外执行(社区矫正)提出书面纠正45件,开展社区矫正脱、漏管纠正监督20件。2023年成功办理了公安部督办“X010”案件,得到市委和市检察院的充分肯定,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民事行政检察展现新作为。精准适用《民法典》,提升民事监督的准确性和实效性。办理民事监督案件4件,发出检察建议4件。年,由我院办理的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检察监督案件被省院第六检察部《山西民事检察工作情况》第7期作为典型案例刊载

聚焦弱势群体维权需求,办理支持起诉案件11件办理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案件6件,发出检察建议6份。积极开展“土地领域行政非诉执行”“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等专项监督。聚焦争议焦点,主动介入,灵活运用公开听证方式,办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3件。制定出台了《山阴县人民检察院民事检察引导和解工作办法》,进一步践行山阴县合盛堡乡“炕头+地头”全国“枫桥式工作法”,有效发挥检察机关在社会矛盾预防化解中的作用,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贡献检察智慧力量。

公益诉讼检察取得新成效坚持把履行好公益保护职能作为推进新时代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重要抓手,秉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与全县行政机关形成保护公益合力,在生态环境资源、安全生产、未成年人保护、文物保护等领域久久为功,全年共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35件,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

五、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以高质效自身建设为检察固本

立足新发展阶段,适应新形势任务,加快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检察队伍。

强基固本提素能。通过政治轮训、业务培训、典型案例研讨等方式,不断提升检察干警政治素养和业务水平。全年组织干警参加各项素能学习培训50人次。通过举办党的二十大知识竞赛、读书交流、庆“三八”、“迎七一”活动,在全院形成争先进位、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2023年,我院共有2个案例入选全市典型案例,2名个人受到省级荣誉表彰,1个集体、4名个人受到市院表彰。在省院案件质量评价考核的45项指标中,我院有28项排名全市第一,11项排名第二,总体工作站稳全市先进行列。

严管厚爱抓队伍。在全面从严治检中持续正风肃纪,压紧压实责任。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10次,促使检察干警恪守铁规禁令,做到依法用权,切实维护司法公信力和人民检察良好形象。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紧盯关键岗位、重点领域,做实做细日常监管。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全面落实“三个规定”,做好每月重大事项填报工作,坚持“逢问必录”,全年共记录报告相关事项39件。

接受监督求实效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全年向人大专题汇报检察工作2次。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邀请社会各界人士参加公开听证、检察开放日等各类活动100余人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发布重要案件信息32条、程序性信息272条,公开法律文书142份。

各位代表,山阴检察事业的发展进步,离不开委和检察院党组的坚强领导离不开人大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大力支持,离不开纪委监委、法院、公安、司法行政机关的配合协作,离不开各位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在此,我代表检察院向所有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各位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同时,我们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差距。一是与服务大局的要求相比,检察工作融入全县中心工作的紧密度还不够高;二是与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司法理念还需持续更新;三是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检察队伍专业素能还有待进一步提升。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2024年工作思路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也是山阴经济发展的关键之年。县检察院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决策部署,聚焦高质量发展主题,坚持人民至上,强化能动履职,提升监督质效,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保障山阴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坚持政治统领,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化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把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作为最高原则,把政治忠诚作为第一品格,把接受监督作为法定义务,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坚持凡事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坚决扛稳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保障党的全面领导的政治责任。

二是自觉融入大局,能动履职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主动融入和服务县发展局,依法延伸法律监督职能,护航更高水平的平安山阴、法治山阴建设。发挥“严”的震慑和“宽”的教育作用,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确保社会大局稳定。正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不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办好检察为民实事,全力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健全司法救助、支持起诉等长效机制,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答好“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检察答卷。实践运用合盛堡乡“炕头+地头”工作法“如我在诉”理念推动矛盾纠纷化解,不断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检察实践

三是深化理念引领,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下大力气补短板强弱项,坚决维护司法公正。落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机制,邀请参加视察、座谈等活动,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加强与政法各单位和行政机关协作配合,发挥好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行政机关特邀检察官助理、志愿者团队、检察听证员等作用,善于借力借智,凝聚监督共识,提升监督质效。不断增强数字思维、拓展数字检察,深化办案运用,提升法律监督质效,打造山阴检察特色品牌。

四是全面从严治检,锻造忠诚干净担当检察铁军。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持续开展政治轮训、岗位练兵、同堂培训等务实举措,推进政治建设和业务建设融为一体相互促进;落实严管厚爱,压实“一岗双责”,持续规范对检察人员的考评考核,充分调动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进一步抓好对“关键少数”和办案环节的监督制约,严格执行“三个规定”,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持续巩固主题教育成果,着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堪当时代重任的高素质专业化队伍,为推动检察工作现代化夯实发展根基。

各位代表,锚定目标抓落实,心无旁骛勇向前。新的一年,县检察院将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全面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真抓实干、担当作为,为打造“灵秀古城”、建设“新韵山阴”做出更大的检察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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