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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阴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教育局签订《关于建立涉案未成年人控辍保学协作配合机制的实施意见》
时间:2024-02-0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和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近日,山阴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教育局制定出台了《关于建立涉案未成年人控辍保学协作配合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指出,检察机关与教育行政部门通过互通信息、联动帮扶等方式,强化协作配合,促进涉案未成年人控辍保学和教育权利保障落实。

《实施意见》要求,检察机关办案中发现义务教育阶段适龄未成年人处于失学辍学状态的,应立即向同级教育行政部门通报相关情况。教育行政部门应及时责成相关学校与涉案失学辍学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沟通,了解未成年人失学辍学原因,劝其早日返学复学,并将相关情况及时反馈检察机关。

实施意见》强调,检察机关与教育行政部门应共同做好县域内涉案未成年人教育帮扶和保障工作。刑事案件被害人因犯罪侵害影响,不宜在原学校继续学习的,教育行政部门应对其合理的转学诉求予以支持。

下一步,山阴县人民检察院将通过高质效能动履职,不断深化与县教育局的协作配合,联合家庭、学校等社会多方力量,做好涉案未成年人控辍保学工作,有效保障适龄儿童的受教育权,提升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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