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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阴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2-05-3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2523日在山阴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

山阴县人民检察检察长 宫子奇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山阴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年以来,我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县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全国、全省、全市检察长会议部署要求,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认真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职能,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持续强化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均取得了新的进展。

2021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紧扣中心工作,在服务大局中践行检察使命

自觉强化“检察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的首位意识,积极适应新时代检察工作转型和发展,努力在服务大局中贡献检察力量。

一是护航地方经济发展。为全力切断“两卡”犯罪链条,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高发态势,我院始终保持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严惩态度,坚持惩防并举,实施精准打击。在经济类、侵犯财产类案件中,挽回经济损失追缴赃款赃物案件64件,审结经济类侵财犯罪案件32件。其中,受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案件21件39人,涉及追赃挽损案件13件,我院追赃挽损33.47万元,最大限度为群众挽回损失,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应。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全年审查起诉涉恶案件1件9人,法院已全部做出判决。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为民营企业提供优质检察服务,我院多次开展民营经济发展政策宣传和企业家代表座谈会检察长带队先后赴华夏煤业、北祖煤业有限公司等企业调研走访,主动提供“一对一”的检察服务,为地方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二是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坚持把促进社会治理体系作为检察办案背后的价值追求,积极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向相关单位发出治理类检察建议6份,均已落实整改并回复。努力用好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及时救助因犯罪侵害等原因致生活陷入困境的被害人及近亲属63.8万元。注重将12309检察服务中心打造成为一站式、综合性服务平台,群众来信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和结果性答复”达到100%。将心比心听取群众诉求,对不符合受理条件或审查后不支持申诉信访案件,耐心释疑解惑,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检察长深入玉井镇、吴马营乡、合盛堡乡和北周庄等乡镇调研信访维稳工作积极做好信访群众的释法疏导工作,把涉法涉检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加强与公安、法院协作配合,进一步提升办案质效。今年与公安机关召开联席会议2次,积极推进派驻公安检察室工作。与法院召开案件协调会4次,庭前会议4次,确保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三是贯彻落实好中央28号文件及省委《实施意见》。《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山西省委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后,我院党组高度重视,通过党组中心组会议、全院大会、每周学习例会等方式及时传达学习两个《意见》精神同时深入乡镇、学校、企业进行宣讲,推动《意见》落地见效下一步将继续加强与政法机关、相关行政执法机关的沟通协作,努力在信息联网共享、检监衔接、行刑衔接等方面取得更大成效

二、强化四大检察在履行职责中力求提质增效

积极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和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双赢多赢共赢”等司法理念,让“敢监督、愿监督、会监督”逐步成为检察工作常态,努力推动“四大检察”均衡发展。

一是刑事检察工作。受理审查逮捕案件89149人,批准逮捕61100不捕2244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15168人;提起公诉100148人,决定不起诉13件20人。受理未成年人审查逮捕案件1件1人,起诉1件1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案件105156,审结114169人,认罪认罚适用率分别占同期审结案件的92.11%92.31%。认罪认罚继续保持高适用率。

共提出确定型量刑建议128人,提出率100%,采纳率100%。我院始终把反腐败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对监委办理的移送案件全部提前介入,积极配合,形成合力,始终保持反腐败的高压态势。共受理监委移送起诉的职务犯罪案件34人,向县法院提起公诉34人,1人作出有罪判决。

二是刑事诉讼活动监督。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力度进一步提升。监督立案9件,监督撤案6件,纠正漏捕漏诉8人。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9监督采纳100%。提出刑罚执行书面纠正违法监督意见27采纳率100%。对监外执行活动违法提出纠正31人,纠正强制医疗执行违法1件。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16次。

三是审判活动监督工作。提出刑事抗诉2件,书面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7件,采纳率100%。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8件,发出检察建议16件。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3件,发出检察建议3份,采纳3件。

四是检察及公益诉讼办结民事支持起诉案件15件,受理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2件,发出检察建议2份,采纳2件。发出行政检察建议2件,回复并采纳2件;办理行政非诉执行案件1件,发出检察建议1件,采纳1件;办理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案件3件;办理不服法院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件。公益诉讼共受理案件线索58件,立案58其中行政公益诉讼56件,行政机关回复并整改到位56件;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件。

五是检察工作共接待各类来信来访41件次,其中受理审查范围内控告申诉案37件。共审查受理线索22件,其中民事案件16件,控告类案件1件。国家司法救助6件  

2021年,在全市检察业务高质量发展59项标志性指标考核中,我院有“案-件比”等32项指标排名全市第一,“不诉率”等7项排名全市第二,“诉前羁押率”等4项排名全市第三,综合排名全市第一。

三、聚焦民生福祉,在司法为民中释放检察温度

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紧盯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努力在司法为民上体现检察担当。

一是积极开展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出台16项便民服务措施和7项检律沟通措施,向社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一站式”检察服务。对犯罪嫌疑人因老弱病残、路途遥远等原因确实不方便参加诉讼案件的,检察官主动上门提审体现检察机关人性化办案的司法温度。开展法治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进单位活动12次进行反洗钱宣传、《民法典》宣传、防范非法集资、电信网络诈骗宣传等,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90余条。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要求,坚持“能听证、尽听证”原则,积极推动公开听证工作常态化、规范化,2021年我院共开展公开听证会12次,通过听证制度帮助困难群众6人。切实增强司法办案公开性和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使检察工作更公开、更透明,促进公正司法。

二是着力提升未成年检察工作质效。持续抓好“一号检察建议”的贯彻落实“六一”期间,深入山阴三中开展检爱同行 共护幼苗”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有关部门同志参加,展现检察机关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的突出成效,推动形成保护未成年人工作合力深入中小学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6次,共为3000余名学生普及法治教育,推进未成年人法治宣传工作走深走远。给予刑事被害人全方位司法保护,进行心理疏导4次。拓某某故意杀人案发生后,针对未成年被害人郑某某家庭状况,我院对郑某某进行司法救助。由于直面拓某某行凶过程,郑某某心理受到较大冲击,我院引入社会支持体系,邀请专业心理咨询师对郑某某进行心理疏导,收到较好效果。

三是做实做强公益诉讼工作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全年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案件43件,其中督促整治违法排放空气污染物的煤场和石料厂共15家;涉及县城及乡村垃圾处理案件13件,以农村环境整治为入点,聚焦农村脏乱差问题,共清理垃圾7处,约1000余吨,有效地保护了被污染的土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居住环境,切实改变了我县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领域: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检察机关《关于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的实施方案》,为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保驾护航。共对超市、学校食堂、校园周边餐饮和食品销售门店、原粮加工地、小作坊、生活饮用水、食品餐具集中消毒地、水源地摸排走访共100余次。共立案9件,办理诉前程序9件,办理涉及食品安全刑事附带民事案件1件。通过办案督促升级改造超市4家、饭店3家、网络餐饮2家;督促整改药店1家。等外领域:办理英烈保护公益诉讼案件3件;召开飞线充电听证会一次,向县应急管理局发出磋商函,县应急管理局出台文件,有效预防飞线充电的消防隐患。

四、坚持从严治检,在队伍建设中淬炼检察铁军

  对标“五个过硬”“四个铁一般”要求,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狠抓队伍建设,提升队伍素能。

一是始终坚持政治治检。定期组织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会议,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党的十九届中全会精神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年开展中心组学习17坚持重大事项向党委请示报告,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确保党的绝对领导贯穿检察工作全过程。一年内向县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3次,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控告申诉工作1次。

二是刀刃向内开展队伍教育整顿。制定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方案,设立专班,序时推进,做实各项“规定工作”和“自选动作”。加强学习教育,召开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检察长讲专题党课、开展参观红色革命传统教育基地等活动12次。突出查纠整改,召开“自查从宽、 被查从严”政策宣讲会4次,开展谈心谈话78人次,干警填报涉及“三个规定”等六大顽瘴痼疾问题39个。狠抓“七查”,开展法律监督专项检查、重点案件交叉评查、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倒查等,对发现的有案不立、压案不查等问题均予督促整改。建立健全正风肃纪长效机制、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机制、干警素质能力提升机制和干部交流轮岗机制,有力促进队伍教育整顿成果长效化。

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抓实党史学习教育,制定出台《山阴县人民检察院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方案》,明确任务措施,把握时间节点、细化程序步骤。开展党组领学、支部研学、干警自学等学习活动通过参观瞻仰烈士陵园、重温入党词、组织主题党日等形式,不断强化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确保学习任务高标准完成,特色教育活动高质量开展,进一步筑牢干警思想根基。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和党风廉政层级责任,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等一系列规章制度通过集中组织学习“三个规定”、自查自纠、组织干警签订承诺书等多种形式开展教育,确保“三个规定”入脑入心、落地落实。组织开展检察长讲廉政党课、观看警示教育参观廉政书画展等警示教育活动7次。坚持严管就是厚爱,突出干警8小时以外管理,全院干警无违法违纪行为发生。

四是主动接受各界监督。向人大报告工作2次,邀请“两代表一委员”、企业家代表、律师代表、人民陪审员代表,群众代表召开座谈会7次及时落实意见建议46条深入了解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满意度。广泛邀请群众、律师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等参加公开听证,组织检察开放日活动2次。共向社会公布程序性信息202条、重要案件信息70条、法律文书105条,接待辩护律师14人次,检察长接待9案件当事人及其近亲属查询案件400人次。

各位代表,过去年检察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和市检察院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有力监督和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全体检察干警团结战斗、共同努力的结果也是各位代表,各级领导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体检察人员向长期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回顾全院的工作,我们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差距。一是检察工作的办案理念需要进一步更新,法治思维需进一步筑牢。二是检察工作融入中心大局深度不够,服务精准性还需持续提升。三是检察业务发展不够平衡,法律监督方式方法仍需下力气改进。四是少数干警的业务能力水平不适应、跟不上的问题依然存在。这些都需要我们高度重视,逐步研究解决。

2022年工作思路

奋进“十四五”,山阴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决策部署,忠实履行新时代法律监督职责,积极回应新时期人民群众法治新需求新期待,为深入推进平安山阴建设提供坚强的检察保障,以检察工作的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立根铸魂抓好政治建设,更加有力落实检察工作新要求

全面加强思想政治理论学习,切实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持讲政治与抓业务有机统一,始终在司法办案中落实和维护党的领导。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积极做好代表委员联络工作,依法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等检察职能。认真开展意识形态工作,细致做好检察宣传。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三个规定”,坚决整治顽瘴痼疾。抓实检察工作“质量建设年”,聚焦“高质量发展”这个关键,以强作风、重落实、提效能为导向,推动检察政治建设,履职能力水平整体提升。

二、全力以赴服务中心大局,更加有力贯彻现代司法新理念

聚焦“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一系列目标任务,找准检察服务着力点。针对影响国家安全、社会安定的突出问题,严厉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严重暴力犯罪、经济金融犯罪、网络犯罪。坚持在法治轨道上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认真落实最高检涉民企案件“11条意见”,进一步优化营商法治环境。积极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坚决服务防范化解经济金融风险,以持续落实强化金融监管的“三号检察建议”为牵引,既依法惩治和预防经济金融领域犯罪,最大限度追赃挽损,又结合办案分析风险点、薄弱点,及时向党委报告、提醒监管部门,促进提升监管法治化水平。积极融入平安山阴建设,助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从严惩治危害公共安全、食品药品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犯罪,竭力守护群众安宁。用好用足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及时救助因犯罪侵害等导致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自觉服务反腐败工作大局,协同监察机关、法院等,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加大行贿犯罪惩治力度,同时用好违法所得没收、缺席审判等法定特别程序,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努力运用好检察综治类建议、法律监督年度报告、定期向社会发布业务数据、典型案例等,有效预警社会、引领社会法治意识,促进法治山阴、平安山阴建设落实、深化、提升。

三、以人为本深耕主责主业,更加有力彰显法律监督新品格

始终以工匠精神引领法律监督职能履行,用心用情办好“小案”,综合考虑法理情,坚决杜绝程序了结、机械司法,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深入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抗,提升认罪认罚案件办理质效。认真开展刑事执行检察,做好驻所检察室和监外执行、财产执行监督工作。以持续落实防治校园性侵的“一号检察建议”为牵引,把未成年人保护“两法”落实落细。坚持提质效、拓领域,全面推进公益诉讼检察。持续深化控告申诉检察,用好检察听证,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四、真抓实干加强党的建设,更加有力激发检察队伍新活力

坚持以党的建设为引领,激发干警争先进位。严格落实机关党建工作各项要求,充分发挥好战斗堡垒作用。持续抓好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健全完善案件质量效果综合评价体系。继续推动党建与队建同频共振,建立健全干部选、育、管、用全链条机制。加大先进典型培树力度,带动培养年轻干警成为会办案、善调研、懂管理的行家里手。持续抓实严管就是厚爱,坚决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主体责任,健全正风肃纪反腐长效机制。

 各位代表!新的时代赋予我们新的使命,新的使命激励我们砥砺前行!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精神,牢记初心使命,以求极致的精神,依法能动履行检察职责,以服务山阴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开启山阴检察事业新的征程,为打造“灵秀古城”,建设“新韵山阴”贡献检察智慧和检察力量,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附件:

报告中有关用语说明

 

1.公益诉讼(见报告第1页第9行):指检察机关依照法律授权,对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行政违法行为或民事侵权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活动。包括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

2.认罪认罚从宽(见报告第3页第20行):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3.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见报告第4页第19行):指通过不同手段使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及利害关系人之间产生的争议得到彻底、有效、妥善解决。

4.“案-件比”(见报告第5页第5行):指检察机关办理一个刑事案件即“案”与所经历的审查起诉、退回补查、二审上诉、发回重审、刑事申诉等每一个诉讼阶段的“件”的比例关系。

5.公开听证(见报告第5页第19行):指检察机关在办理案件过程中,邀请与案件没有利害关系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专家学者、律师、人民调解员或者申诉人所在单位、居住地的居委会、村委会人员及其他社会人士参加,依照规范程序组织案件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对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及处理发表意见,确保案件得到依法正确处理而采取的一种办案方式。

6.“一号检察建议”(见报告第6页第2行):2018年10月19日,最高检向教育部发送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简称“一号检察建议”),这份以最高检名义发出的首份检察建议书,主要针对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教职员工队伍管理不到位,以及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问题。

7.“五个过硬”(见报告第7页第8行):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

8.“四个铁一般”(见报告第7页第8行):铁一般的理想信念,铁一般的责任担当,铁一般的过硬本领,铁一般的纪律作风。

9.“三个规定”(见报告第8页第1行):分别是《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10.“六大顽瘴痼疾”(见报告第8页第1行):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违规参股借贷,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法官检察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执业、充当司法掮客等。

11.“七查”(见报告第8页第2行):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查纠整改环节,进行举报线索核查、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倒查、重点案件交叉评查、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清查、法律监督专项检查、智能化数据排查、队伍建设巡查。

12.“三号检察建议”(见报告第10页第20行):2019年最高人民检察院针对检察机关办理的金融违法犯罪对金融安全、社会稳定造成的影响,聚焦金融防范化解工作,向中央财经委发送的检察建议,习近平总书记和有关中央领导作出了重要批示。落实“三号检察建议”是强化法律监督,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持改革创新,积极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强化自身建设,提升检察工作水平的有力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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