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党组高度重视意识形态领域工作,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理论学习,注重队伍建设与舆情监管,取得明显效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山阴县人民检察院党组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考评考核机制。
二是加强理论学习。院党组每年至少组织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至少安排一次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学习,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作为最重要的学习内容,不断引导广大干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
三是加强队伍建设。完善选拔管理、定期培训、激励保障等机制,进一步提升干警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打造意识形态工作过硬队伍,传播检察正能量,提升检察工作的传播力、影响力和公信力。
四是加强舆情监管。严格落实网络巡查24小时不间断工作制度,由专人负责日常监管,及时发现不良涉检舆情,积极应对,逐级报告,妥善处理。同时严格审核程序,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牢牢掌控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